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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中院发布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

2020-11-16 14:11:22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1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

    上海一中院副院长孙军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网络购物已成为居民消费的新常态,上海作为全国经济发达的领先地区之一,网络经济尤为活跃。为司法助力网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该院发布涉网络购物合同白皮书,探索电商经济新形势下保障网络购物消费者合法权益与优化网络营商环境的途径。

    白皮书显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该院共审理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上诉案件187件(不含管辖权异议案件),其中,二审维持原判的有96件,调解撤诉的有56件,改判的有16件,裁定驳回、发回重审案件有19件。而判决结案的112件案件中,61件即54.5%的案件支持了消费者要求商家承担惩罚性赔偿的诉请,其中52件系涉食品案件支持十倍惩罚性赔偿。

    白皮书反映,从涉诉电商平台看,涉及“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的有158件,其中涉“淘宝”和“天猫”占比达72.7%。从涉诉标的物上看,网购内容囊括了食品、日用品、电子产品、服装、家用电器等,其中网购食品案件131件,占比高达70%,食品案件中又以涉进口食品案件居多,共89件。

    白皮书分析指出,现阶段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主要存在四大特点,一是涉诉主体特定化,“职业索赔”仍频发。二是涉诉标的物集中,诉讼理由类型化。三是结案方式多样化,调撤结案占比高。四是责任主体单一化,平台责任认定少。

    新闻发布会上,上海一中院播放了该院拍摄的原创微视频《二手假货毁“良缘”》,视频素材改编于该院审结的一起涉二手平台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上诉案,系本次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新闻发布会通报,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涉及多种消费品,包括电子产品、食药、服装等商品,同时涵盖了不同的平台运营模式、商品经营者及网购模式,全方位回应了消费者的普遍关切;涉及网购合同履行的各个阶段,包括快递运送环节,释明了重点法条的适用场景,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前应保持谨慎理性,在纠纷发生后及时与经营者协商救济措施;涉及对惩罚性赔偿责任条款的适用裁判标准,充分彰显了该院公平保护买卖双方利益、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的司法态度。

    白皮书显示,上海一中院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发现,当下存在二手商品网购纠纷案件审理难点较为集中、网购食品适用惩罚性赔偿仍应个案平衡、涉“职业索赔”裁判标准仍需审慎考量、电商平台监管责任尚需强化等问题。对此,该院逐一提出了倾向性处理意见。

    孙军介绍,为有效化解网购合同纠纷,该院已采取系列举措:一是优化诉讼机制,提高维权便利。建立全流程的网上诉讼模式,实现在线开庭、调解等,满足小额网购合同当事人的需求。于2017年1月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充分利用网购合同纠纷案件调解成功率相对较高的特点,精心组织调解,妥善处理纠纷。二是狠抓案件质量,提升审判质效。及时归纳、总结审判经验及裁判方法,适时发布《消费领域惩罚性赔偿案件的审理思路与裁判要点》,统一类案处理标准。针对疑难复杂问题,除发挥专家法官会议研讨作用外,适时开展专题研讨会,积极寻求专家、学者等外部智力支持。三是重视司法延伸,强化价值引领。发布网购合同纠纷精品案例分析,并就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行业代表企业制发司法建议,增进公众对相关法律规定、司法案例的认知,督促企业自查自纠,促进行业自律。四是注重案例宣传,打造普法品牌。针对典型案件,通过“欣法官”普法品牌、特殊节点集中宣传等方式,形成电视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共同推送的全方位宣传,传递审判理念。

    孙军表示,上海一中院将在继续深化已有工作举措的基础上,通过涉电商平台案例宣传、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信息互通、积极推进行业规范共商等措施,进一步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推动落实电商平台法定义务;通过加强与监管部门等的多方联动,推动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调解,加强多方主体案件信息共建共享等方式,努力推进多方联动监管,构建网络共治格局,共同推进建设健康有序的网络购物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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